罚!承保异地雇主责任险。

客户经理-小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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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青国金罚决字〔2023〕2号


当事人: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违规事由:个别人员未经核准实际履行高管职责;借用通道变相自行开展高风险领域投资;虚假承保非车险业务;虚列财务费用;未严格执行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违规承保异地雇主责任险业务;关联方及关联交易漏报;报送监管部门的标准化监管数据未如实记录保险业务等


处罚结果:警告并罚款人民币198万元


2、青银保监罚决字〔2022〕45号


当事人: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违规事由:异地承保雇主责任险业务、数据统计管理不规范


处罚结果:对异地承保雇主责任险业务的违法违规行为给予警告并罚款3万元;对数据统计管理不规范的违法违规行为给予警告并罚款1万元


3、苏银保监罚决字〔2021〕4号


当事人:上海某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


违规事由:上海某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受相关企业委托,2019年度共安排中国*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姑苏中心支公司、中国*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吴江支公司等4家保险公司承保了相关企业的雇主责任保险业务16笔,涉及保费153.29万元,收取经纪服务费24.21万元。上述保险的被保险人所在地均不在承保机构经营区域内。


处罚结果:对上海某保险经纪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给予警告,处3万元罚款。对江苏分公司负责人警告,并处1万元罚款。


附:关于统括保单业务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保监发〔2002〕32号


为使保险公司进一步明确开展大型商业保险和统括保单业务的要求,现就统括保单业务的有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


一、统括保单只能由保险公司总公司或其授权的省级分公司的业务部门出具,其他分支机构不允许出具统括保单


二、除大型商业险外,对符合下列条件的保险标的亦可采用统括保单进行承保:


(一)对于保险标的为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统括保单业务


1、如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即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每年列名和公布的项目)的投资者符合下列要求之一,则投资者可向位于投资者法人所在地相同地点的保险公司购买统括保单:


(1)保险标的的投资全部来自中国(包括在中国的外商投资企业的再投资),且投资者的投资额占总投资额的15%以上;


(2)部分投资来自国外、部分投资来自中国(包括在中国的外商投资企业的再投资),且中国投资者的投资额占国内总投资的15%以上。


2、对于全部投资来自国外的项目,每个保险公司均可以统括保单的形式提供保险。


(二)对于涵盖同一法人的不同保险标的统括保单业务


对于位于不同地点,由同一法人拥有的保险标的(不包括金融、铁路和邮电等行业和企业),如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则可出具统括保单:


1、出于支付保费税的考虑,允许在投保人的法人或核算单位所在地设立的保险公司出具统括保单;


2、如保险标的50%以上的保险金额来自一大中型城市,则位于该城市的保险公司可被允许出具统括保单,无论该投保人的法人或核算单位是否位于该城市内。


二、机动车辆保险、雇主责任保险、信用保险、保证保险、核保险、法定保险业务不能由保险标的所在地以外的保险公司承保或共保或由统括保单承保。


三、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关于大型商业保险和统括保单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保监发[2002]16号)与本通知相抵触之处,以本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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